山东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提高中小学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设立山东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扩大高等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的22条措施主要包括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等。
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为让教师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实施意见》围绕教师队伍党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的措施。其中,将认定、设立100个省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教师守好阵地,站好讲台。建设50个省级师德涵养基地,强化师德实践,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持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防止教师队伍中出现“微腐败”现象。
探索建立市级政府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制度
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有高质量的教育,《实施意见》聚焦解决教师培养体系弱化,教师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在优化教师培养体系、提高培养培训经费、培养模式改革、名师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一是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改革,集中力量办好10所左右的幼儿师资培养基地,重点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教师。为义务教育学段侧重培养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学校侧重培养研究生层次教师。
二是探索建立市级政府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制度,实行学生志愿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市县教育部门面试考核、高等学校择优录取、委托单位安排使用的招生办法,选拔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提升师范专业生源质量。
三是提高师范类本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用3年时间达到普通专业标准的1.5倍,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四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需求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十万名骨干教师、万名卓越教师、千名教育家型教师。以3年为一个周期,遴选、培养齐鲁名师名校长500名、特级教师400名。用5年左右的时间,选拔培养500名青年技能名师,认定一批专业骨干带头人、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造就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
五是为解决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明确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高等院校按照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安排教师发展经费,保障教师专业能力提升。
六是着力提升高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坚持引培并举,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泰山学者”工程,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高等院校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等。
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年底前完成
围绕编制管理、资源配置、职称等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改革举措。
在健全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方面,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需求,今年已启动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年底前完成。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实无法满足的,对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等公益二类幼儿园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在推进教师岗位职称制度改革方面,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在中小学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同时,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深化高等院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生员比”计算高校教师岗位总量,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数量,高等院校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聘用人员。
在优化师资配置方面,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教师管理新机制,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从2019年起,3年新招收15000名公费师范生,预留编制岗位,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优秀师资。此外,我省还提高中小学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我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将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我省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在中小学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让学校统筹分配,更能有效体现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在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水平。明确提出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落实高等院校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等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等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还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教师倾斜。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各地要结合省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助。设立山东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奖励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的优秀教师。
此外,还将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定期开展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教学成果资质评定活动,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在经费保障方面,我省明确提出四个方面的确保,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确保高等院校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发展经费,并在此基础上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教师队伍建设将被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