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枣庄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2019年枣庄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枣庄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今年我市共计划招募62个岗位,114人。
二、招募范围
符合《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条件的省内普通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7-20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省财政困难县(市、区)、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不高于招募计划50%的比例招募具有本县(市、区)或者周边县(市、区)户籍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募办法
(一)报名
全省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考点城市和报考岗位后,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在5月31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5月31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 报名确认及网上打印准考证
1、2019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9年5月27日11:00—6月2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2、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募人数3倍的招募岗位,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岗位;计划招募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募人数。《关于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的公告》发布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资格复审”要求提供。
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7月上中旬,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同类岗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六)体检与公示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将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枣庄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最终确认的拟招募人员将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枣庄人事考试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参照《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中的“其他事宜”执行。
五、咨询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市补充公告有关问题由枣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2-3341282。
报考岗位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区(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如下:
滕州市:0632-5517959
薛城区:0632-4480659
山亭区:0632-8855077
市中区:0632-3921717
峄城区:0632-7716029
台儿庄:0632-6618359
枣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