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滨州市技术学院招聘27人简章
滨州市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学历要求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7月28日为截止日期。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滨州市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
招聘岗位“备注”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或“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8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滨州市技术学院(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59号)综合办公楼二楼报名大厅。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滨州市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和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20年7月28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要提供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将在滨州市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edubztc.com.cn)进行公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滨州市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等在面试准考证中注明。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学院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放弃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edubzt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及时在滨州市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0543-333002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滨州市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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