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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165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4-08 17:23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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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范围
 
  (一)招募数量。泰安市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65名。详见《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
 
  (二)招募范围。30周岁(含)以下(1993年4月以后出生)山东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可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为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募条件。招募条件除按照《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相关规定执行外,还需符合我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省公告及我市补充公告。
 
  二、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4月20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4月20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往年经验,报名的最后两天在线考生数量巨大,极易造成网络拥堵,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建议广大考生注册后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募岗位所属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接听咨询电话和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4年4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县市区、功能区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24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4年5月14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二)笔试
 
  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全省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办法。复审时间、地点安排等将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及时关注。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因笔试或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
 
  (四)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将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统一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调剂
 
  面试结束后,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市内调剂。对出现空缺的岗位,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参加面试人员中进行调剂(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需调剂的岗位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公示3个工作日。报考同类岗位参加完面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调剂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统一组织加试)。考生按调剂岗位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放弃调剂的人员,不再进行调剂,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六)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及参检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上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其他事宜
 
  1.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定服务期为2年的服务协议,并落实新招募人员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
 
  2.“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3.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泰安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538-6991256
 
  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泰山区:0538-8333092    岱岳区:0538-8567569
 
  新泰市:0538-7267886    肥城市:0538-3222995/3226758
 
  宁阳县:0538-5639388    东平县:0538-2825179
 
  高新区:0538-8938817
 
 
  泰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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