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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15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3 09:40 来源: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夏秋季兰山区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综合素质,根据兰山区《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兰征联〔2021〕1号),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户籍所在地为兰山区(不含马厂湖镇、白沙埠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26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兰山区2024年夏秋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计划为15人。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征集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征集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征集资格。报名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兰山区),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此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报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1份(学校意见一栏先不填);
(2)一寸免冠照片6张(背后标注姓名);
(3)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持家庭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索引页和个人单页);
(5)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各打印1份;
(7)《兰山区2024年夏秋季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1份(本公告附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兰山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三楼最西侧308室)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体能测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由兰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其中,在省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大病病史筛查名单中认定为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1000米/5分30秒内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取得招聘考试资格,作为考生参加招聘考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拟带编入伍人选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带编入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笔试、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六、审批定兵
区征兵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和《审批定兵辅助决策系统》审批定兵。
七、组织选岗
带编入伍人员暂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服兵役期满正常退役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在部队服役年限、立功受奖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选岗顺序并公示,量化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量化分数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工作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事业编制并组织选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安置介绍信。
八、有关事宜
(一)鼓励带编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在部队长期服役,服兵役期间享受我区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二)带编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正常退役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分别到区人武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报到后按相关规定安置到区直或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役后不再列入带编入伍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军官以及在部队服役期满12年以上的军士等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退役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或非正常退役的;
3、退役后未到区人武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九、其他
(一)本公告由兰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征集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0539-8228538
兰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兰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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