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24年山东聊城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247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18 09:10 来源:聊城市人民医院
聊城市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集聚,持续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将我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到医院里来。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 1969年 7月26日以后出生),距离退休不少于5年;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9:00 —7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 2024年7月26日11:00—7月28日16:00
初审时间: 2024年7月26日11:00—7月28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市人民医院(http://www.lchospital.cn/)进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7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身份、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聊城市人民医院联系,岗位设置条件由聊城市人民医院解释。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聊城市人民医院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聊城市人民医院。
(二)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对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考察时,聊城市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聊城市人民医院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小组以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聊城市人民医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考试成绩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人民医院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主管部门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均在聊城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参加人才引进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聊城市人民医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聊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76113、8276260
附件:
聊城市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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