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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市技师学院招聘11人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23 17:33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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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青岛市技师学院简介
 
  青岛市技师学院于1958年建校,是青岛市唯一一所由市政府创办并直属管理的技工院校。现有即墨区、市北区洛阳路、市北区嘉兴路、市北区瑞昌路4个校区,占地面积838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艺术与体育学院、中车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与园林工程学院、汽车技术学院、商学院、康养与护理学院、烹饪学院、文化创意与旅游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11个职能部门以及3个教辅部门。学院目前在籍学生1.6万人,教师785人,正高级讲师30人,副高级讲师188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富民兴鲁奖章获得者、省市劳动模范、首席技师95人次。学院突出抓好高质量就业,与中车、海尔、海信、青岛港、青岛地铁、京东方、歌尔等300多家企业建立了多形式、宽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其中名企、国企、大企的比例占8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
 
  学院是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光电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5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网络安全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轨道车辆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工作人员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工作人员培训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培育单位,全国首批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金蓝领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工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连续三届获青岛市教育改革创新奖,被授予“青岛市招才引智突出贡献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7.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9月30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7月26日8:00-8月1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28日9:00-8月1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附件2)填写、提交表单。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以资格初审前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及再次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邮箱。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二)招聘计划核减及取消
 
  资格初审结束时,如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于8月2日前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予以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举办时间:8月4日(暂定,以官网公告为准)
 
  举办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即墨校区
 
  现场资格审查的举办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于8月2日在学院官网另行公告。
 
  学院设立现场资格审查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本次招聘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现场资格审查时先收取面试考务费。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见《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告。
 
  (四)考试
 
  学院在青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具体事宜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告。
 
  1.考试形式
 
  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形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2.考试程序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1:5比例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形式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公告。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进入笔试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数未达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如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3.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从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后,先根据招聘人数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将及时发布考试、考察、体检等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及时关注、了解报考邮箱回复邮件和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532-55722968
 
  监督电话:0532-55722766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9:00-11:30、13:30-16: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2024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二维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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