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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15 15:11      来源:枣庄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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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枣庄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现就做好枣庄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45 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各职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 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 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中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12:00、13:00—17:00(为期1天)
 
  地点:枣庄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枣庄市薛城区颐正路7号)
 
  四、面试人员递补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于8月16日18时前向招录机关提供自愿放弃声明(由放弃人员亲笔手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职位、笔试成绩、自愿放弃原因、放弃时间、本人签字并按手印),自愿放弃声明与本人身份证放在一起,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招录机关电子邮箱(附后)。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一经领取或送达面试通知单,即被确定为面试人员,后续如有放弃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燕子山庄(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68号)。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由于面试地点与经十路距离较远,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务必提前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枣庄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由枣庄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枣庄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的通知。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招录机关联系电话:0632-3656259。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光明大道2277号)。
 
  电子邮箱:zzsgajrsc@163.com。
 
 
 
  枣庄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