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24年山东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105人公告(长期)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8-28 09:16 来源: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长期公告)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孔子故里、文化圣地山东省济宁市,始建于1979年,2000年获批高职办学建制,是全国首批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地方需求、学生需要,形成了“工为主体,康、商两翼,文为特色”的专业结构;现有招生专业52个,在校生2.2万人,专兼职教师1400人,专职教师中博士、硕士占比85%以上。学院不断创新“产教互融、数智赋能、学岗直通、文化育人”办学模式,着力打造“以德树人、以技立人、以文化人、多彩成人”办学特色,聚力培养具有“中国心、世界眼、智慧脑、工匠手”的圣城高技能人才;致力学生就业光彩、生活精彩、人生出彩。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荣登全国教学成果奖38强、全国教学资源60强、全国信息化校园建设50强、山东省服务地方发展10强院校。
学院坚持以高水平师资队伍驱动教科研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水平博士、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引育工程,两年来内培外引高层次人才70余名,校企协同建成博士(后)实践基地3个。实施平台、团队一体化建设工程,建成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1个,培育出国家和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学创新团队、青创团队、社科青年人才团队等22个。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10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学风严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技能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高层次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岗位要求
1.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登记表》(见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4)近5年主要业绩材料扫描件,主要包括: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教科研成果佐证、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检索或查新报告;
(5)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扫描件;
(6)岗位必需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4),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经审核无误后退回。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面试
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引进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学院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
学院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按照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为8年。首个聘期为5年,学院、引进人才双方签订首个聘期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引进待遇及发放方式等。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等申请。首次聘用期满,续聘工作按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二)待遇
高层次高技能岗位相关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37-2237729。
五、其他
本公告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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