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招录社区工作者64名公告
长宁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公告
为构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9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的通知》(沪民基发[2020]4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招录方式和岗位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长宁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招录流程,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社区工作者笔试,招录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计划招录64人,其中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39人。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本市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上海户籍的外省市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人员。
3、女性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男性报考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4、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22日15:00,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4231124。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招录单位对报考对象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且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状态,初审不通过的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完善个人报名信息,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宁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名信息表上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考试通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招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笔 试
1、根据疫情情况决定打印准考证和笔试的时间。为严肃考试纪律,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前登录系统签订出考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报名网站下载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3、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平均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达到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核和面试
资格审核和面试工作由招录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址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进入面试比例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替补。
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底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上海长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hcn.gov.cn/rsj)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补充招录
全区统一集中招录工作结束后,招录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被任一街镇录取的考生中开展补充招录工作。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自下一次长宁区统一集中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八、其他
政策咨询详见附件3:《长宁区2020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咨询电话一览表》
政策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周末、法定假期无电话咨询)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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