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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12-31 15:55      来源:嘉定伯乐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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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3名。主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的辅助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5、具有从事人力资源、劳动关系处置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岗位要求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认真细致、吃苦耐劳,具备主动服务的意识,有一定文字组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知识学习能力,善于独立归纳总结、调查分析和思考研究;

3、能熟练运用各类计算机软件,操作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4、善于对内协作、对外沟通,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之前;

2、报名方式:将本人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如下邮箱:jiadingzhongcai@163.com。

五、录用程序

1、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形式,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认证材料)、户口簿、本人简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笔试、上机考试和面试。笔试包括材料写作、法律知识等。上机考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文字速录能力进行测试。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笔试、上机考试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

3、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4、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原工作单位、本人及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居委的评价。

5、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工资待遇参照人事代理相关标准执行。

6、正式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