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社区工作者第二次招聘78人公告
青浦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青浦区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53号)以及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青浦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8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12月19日组织的“青浦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或2022年7月16日组织的“青浦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两次考试均参加的考生,取较高分进行岗位报名。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6.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如“二年”是指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满24个月。
7.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8.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未就业学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注:“应届”身份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止,即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到2022年8月31日之间,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9.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10:00--11月7日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gif、jpg、jpeg、bmp、png,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街镇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岗位预报名后,通过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为现场资格审核必备材料之一。
报名期间笔试成绩单可至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下载,有2次考试成绩的考生可根据岗位招聘要求选择高分成绩报考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岗位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5、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查询时间:2022年11月8日下午14:00起。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四、面试
1.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 特别告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下载体检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各街镇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在“青浦区人民政府网”(www.shqp.gov.cn)、“长三角(青浦)国际人才港”(www.21qphr.com)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街镇办理聘用手续,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青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防疫要求。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建议考生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聚地区,降低风险,确保身体健康。面试的具体防疫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3、监督电话:33868783
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青浦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简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