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华大学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招聘启事
东华大学校医院临床医生岗位招聘启事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以纺织、材料、设计为优势,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东华大学校医院现因部门发展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生1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崇尚科学精神,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 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聘用;
2. 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岗位名称
临床医生
四、岗位职责
1. 日常门诊医疗工作;
2. 对诊断疑难的病人及时转院治疗,并做好随访;
3. 传染病防治工作;
4. 各种活动比赛、考试以及大学生体测、军训等医疗保障工作;
5. 学生体检健康教育等工作;
6. 协助学校积极做好传染病防疫防控工作;
7. 服从领导安排,完成校医院的其他工作。
五、岗位要求
1. 五年以上临床经验,具有中级职称、全科医师或者内科医师;
2. 持有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定期考核合格证;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其他相关专业软件;
5. 英语达到CET-4同等及以上水平。
六、招聘流程
1. 报名与材料初选
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按每个岗位不少于3人确定参加部门选拔名单,未达到3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2. 部门选拔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从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核应聘人员,推荐2人报人事处 。
3. 审议
学校组织校非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委员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
4. 体检
审议通过人员须到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体检,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所要求身体条件的,学校可以不予录用。
5. 考察
用人部门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情况,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用。
6. 审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产生拟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7. 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作为正式录用。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自通知之日起,被录用者必须在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 入职
学校按规定与被录用者订立聘用合同。
七、报名时间与要求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止。
2. 报名材料
请应聘者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以
JPEG或PDF格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系境内2023届毕业生请上传
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如系香港、澳门高校毕业,请上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系国外高校毕业,请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聘书;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笔试、面试一般情况在线下进行,在职应聘人员请事先做好时间安排。
2.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招聘选拔全程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未如实填写信息、弄虚作假者;
(2)应聘者应聘材料不符合招聘要求;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录用结果的情况。
3.已报名应聘,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选拔任一阶段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5.按学校规定须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复审者,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学术、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认定。
6.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应聘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67792349
人事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