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类别:此岗位用工形式为一级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要求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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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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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 |
教学秘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本科:30周岁以下; 硕士: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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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教学副院长处理日常教学事务,参与教学科研事务的实施(包括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
(二)负责学校教务处、质管办等相关部门下发教学科研文件的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院通知的传达及相关教学报表上报工作;并按学院要求完成承办、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教学科研重要事件的记录,建立健全重要事件记录制度和教学科研简报工作。
(四)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办法等。
(六)负责准备并发放课程表、校历、教学计划表、教学用书等;统计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网上排课。负责核对、汇总、报送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七)协助组织毕业论文和考试的安排和落实,做好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具体落实各项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等教学文件。
(九)根据学校和学院绩效考评办法,做好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十)协助院领导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五、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发送到renzhen1314@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7334
电子邮箱:renzhen1314@163.com
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