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招聘公告
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博物馆创建于1952年,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馆藏文物102余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4万余件,尤以青铜器、陶瓷、书画最为突出,藏品之丰富、质量之精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文物保管1名、学术业务管理1名、教育服务1名、设备维护1名,共4名。
管理岗位:工会干事1名、监控信息管理1名,共2名。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 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目前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包括尚未进入到任一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的体检、考察等环节);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文物保管
1.工作职责: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3)参与馆和相关部门挑选、提看、调换、送修、拍摄、复鉴及借用等所需分管文物的提拿、搬运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
(3)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4)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
(5)身心健康。
(二)学术业务管理
1.工作职责:
(1)协助参与公文撰写、课件制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策划和安排等行政管理工作,参与业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承担规划和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作;
(2)协助承担综合业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3)协助承担业务部门之间、业务工作之间的协调、联络工作;
(4)协助承担重要业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会务工作;
(5)协助参与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及活动组织;
(6)协助承担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与博物馆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2)热爱文博事业,具备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3)善于沟通协调,耐心细致,有大局观,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
(三)教育服务
1.工作职责:
(1)参与公共开放区域制度建设;
(2)负责部门各项文字撰写工作;
(3)承担组织观众服务工作;
(4)配合完成馆内重要接待活动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与博物馆学、艺术学类、管理学类等专业;
(2)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与公文写作能力;
(3)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4)实行轮班工作制度;
(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6)身心健康。
(四)设备维护
1.工作职责:
(1)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设施的管理;
(2)协助主管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安装、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项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负责空调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技术培训;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机电类相关专业;
(2)具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电梯管理员证,锅炉操作证等相关工程的操作证,专业上可适当放宽;
(3)国定节假日的工作和休息由部门安排;
(4)具有空调、给排水、锅炉、电气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能力;
(5)品行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6)身心健康。
(五)工会干事
1.工作职责:
(1)负责职工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职工民主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社会工作、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应届毕业生;
(3)中共党员;
(4)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6)身心健康。
(六)监控信息管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馆内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
(2)做好布撤防工作和通过闭路电视对馆内防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熟悉计算机操作,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度;
(4)身心健康。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202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及笔试成绩查询单(包含报名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及成绩列表);
(3)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报名表;
(4)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5)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7)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电子版发送至:shanghaimuseum@126.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每人限报考本单位的1个岗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投递邮件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裘老师、潘老师
咨询电话:63723500—630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上海博物馆
2023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