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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6-06 09:19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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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2024年第二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信研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性信息应用研究、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智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研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食品健康风险评估认定以及相关档案管理等职能。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积极,有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备信研中心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数据分析师(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运用统计学方法和机器学习算法,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中的模式、趋势和异常;构建预测模型或分类模型,训练和优化机器学习算法,实现自动化数据分析和预测过程。
 
  2.任职条件
 
  (1)数据科学、统计学、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深厚的数学和统计学功底,掌握概率论、线性代数、微积分等基本原理和抽样分布、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和回归分析、时序分析等基本方法,熟练掌握常用的统计软件;
 
  (3)掌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和数据挖掘技术,能够利用回归、分类、聚类等统计机器学习方法进行数据挖掘和预测建模;
 
  (4)具有相应的编程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命名《应聘报名表》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信研中心招聘邮箱(邮箱地址:xyzxzhaoping@163.com),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境外学历考生需额外提供学位认证材料和国(境)外就读时的成绩单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谢绝来信、来访。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2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信研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筛选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择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选。面试由信研中心自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数,并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五)考察
 
  由信研中心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最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本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核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64220000-5929
 
  监督电话:64220000-240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安全技术应用中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馆)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