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山西省气象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职位及最低分数线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0912001001 |
94.80 |
0912001002 |
103.50 |
1003002001 |
86.90 |
1003003001 |
100.40 |
1003003002 |
86.10 |
1003008001 |
106.20 |
1012007001 |
99.60 |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421114021902 |
王锋 |
|
421133202713 |
杨文萍 |
|
429144051223 |
孙喜艳 |
调剂 |
421114030222 |
田晓婷 |
|
421114042419 |
杨东 |
|
421114051711 |
姚洁 |
|
421214090630 |
王丽琴 |
|
421214241926 |
续耀卿 |
|
421214290118 |
马永祥 |
|
421214090715 |
杨希卓 |
|
421214260530 |
王育强 |
|
421250170827 |
邓晓晓 |
|
421214302024 |
彭明雅 |
|
421214321819 |
李波 |
|
421241340101 |
王充沛 |
|
421247032520 |
李聪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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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53302521 |
刘霞 |
|
421214080919 |
曹洪菁 |
|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sxsqxj@hotmail.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届时如未确认的,经进一步核实后,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
四、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2月27日下午16:00开始
2.资格复审地点:山西省气象局601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交通路线:从太原火车站乘1路公交车到新建路口换乘27路公交车到西羊市口下车即到。
3.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及专业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的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符的基层工作经历及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特别注明起止时间。
(5)无工作单位的待业人员提交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材料。
(6)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户籍地或生源地的户籍证明。
(8)报考职位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要求的,要提交党员证明材料。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00点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山西省气象局13楼会议室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5号(太原市政府旁边)。
3.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六、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50%。
七、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考察、体检人选按照与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体检安排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2013年3月1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成 薛文有
联系电话:0351—4072103 4076421
山西省气象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