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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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3年6月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 体能测评分组报到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3日上午7:00前报到的各职位考生:运城市公安局科员1—6;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科员1—3;运城市公安局禹门分局科员1—2;运城市公安局中条山分局科员2—3;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科员1—6;绛县公安局科员1—4职位。
2013年6月23日中午12:30前报到的各职位考生:万荣县公安局科员1—4;垣曲县公安局科员1、3;新绛县公安局科员1—10;临猗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科员、临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科员;夏县公安局科员1、2、3、5、7、8职位。
报到地点:康杰二中(康杰中学老校区)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67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实施规则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项目和标准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二)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熟悉体能测评细则,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慎重考虑,决定是否参加,不得在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测评地点报到,凡迟到30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五)体能测评的结果当日现场公布,并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才市场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
咨询电话:0359---2223266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8日
附件2.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