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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职位体检通知

http://www.chinagwy.org       2014-12-11 13:53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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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4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4年12月18日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招考职位,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参加体检。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2月18日早上7:00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报到。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近期照片1张(2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固体胶一支。


  (二)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必须写明报考职位,同时在“姓名”栏内填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


  (九)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十)《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束后,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核政审公告,确保按时参加。


  咨询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