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招录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及调剂公告
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及调剂公告
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及调剂工作定于2016年8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晋祠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二段27号,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进行。
现空缺职位为:高速交警二支队男性职位1名,高速交警三支队男性职位2名。现有空缺职位与职位选择后出现的新空缺职位,按照《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列入调剂范围。
四、职位调剂原则和方法
(一)调剂原则
职位调剂按照原有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具体为:
1.在职位选择中提出放弃的,不再参与调剂;
2.职位要求为男性的空缺职位,仅限男性考生选取;职位要求为女性的空缺职位,仅限女性考生选取。
3.原报考职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仅限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选取;原报考职位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仅限在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选取。
4.调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二)调剂方法
按照上述调剂原则,对下列情况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调剂:
1.对现已空缺的1名高速交警二支队男性职位、2名高速交警三支队男性职位的调剂:
(1)按照相应户籍要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2)按照相应户籍要求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在原报考学历层次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2.对职位选择后新出现的空缺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3、如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职位调剂后仍有空缺的,其录用计划将调剂至同一招录单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职位。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考生选择职位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自行离场。
3.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 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附件1:职位选择人员名单
附件2:职位信息表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