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2018年,基本消除“择校”现象;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公共文化可享“订单式”服务,我省还将重点建一批体育场地……9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未来我省将从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展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教育
推进义务教育有质量均衡发展 扩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
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山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实施办法》,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扩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覆盖面。
推进义务教育有质量均衡发展,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考核、奖励、问责和复查制度,确保到2018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基本消除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群体间的差距,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此外,我省还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元发展。推进高中学校体制机制多样化,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形成符合实际的办学特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优质普通高中和高水平大学合作,为优秀学生提前引入大学课程。
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需要,我省还将进一步推动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健全课程体系,调整课程结构,逐步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将支持建设300个中职省级重点专业,启动建设100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住房保障
2017年基本消除现有城镇棚户区 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
今后,我省还将健全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实行先提后贷,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规划》明确,我省将进一步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未来将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现有城镇棚户区,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现有的城中村改造。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量35.29万户,提高全省农村住房安全标准。
公租房的保障范围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主要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 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支持和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农民工)解决住房问题。
公共文化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开展公益文化推广活动。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保障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场地全覆盖。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推进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县城社区10分钟健身圈。
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
公共服务
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有条件的转为企业
今后,我省还将创新服务供给,培育多元供给主体。《规划》明确,我省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关系,明确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应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主,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
今后,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与此同时,我省还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幼儿园、职业培训机构及投资建设、持有和运营保障性住房,推动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机构以及建设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