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28个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90名,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立的专门岗位11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单位特殊性提示
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9个省直林局的工作岗位,全部为所属基层林场森林管护站管护员岗位,工作地点全部在乡或村所在地,野外作业较多,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多数岗位需要繁重体力,较为适合男性工作人员。考虑到近几年部分新招聘人员聘用到岗后,难以适应林场管护站工作岗位的交通、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艰苦环境,而主动辞职或放弃聘用的情况,为了使新招聘人员到岗位后方便工作和生活,特提示户籍或生源地不属于林局所辖市县范围的考生谨慎报考。各林局具体辖区范围已在《岗位表》中进行提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12月13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林业和草原局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不达3:1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1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资格复审
1.对通过笔试后按比例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公开招聘办公室共同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另需提供已就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团省委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合成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省林业和草原局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审核办理批复聘用手续。
十、严肃招聘纪律
2018年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遵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纪律、规定,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影响公开招聘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公开招聘有关纪律,不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安全顺利进行。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事宜均会在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www.sxforest.gov.cn)公布。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7229397
监督电话:0351-412766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2018年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