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山西晋中榆社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行政审批局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15 13:49 来源:榆社县人民政府
榆社县关于为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缓解部分机关单位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榆社县“引才回榆、人才兴榆”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经县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为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行政审批局选调5名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榆社籍在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其他省市县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实施方案中在编在岗公务员指:具备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单位
拟选调机关公务员5名,具体选调单位如下:
中共榆社县委办公室 1名
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名
中共榆社县委组织部 2名
榆社县行政审批局 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力突出;
2.报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不含参公人员);
3.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6.报名榆社县委办公室、榆社县委组织部的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
2.存在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7、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25日18:00。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she.gov.cn)或关注“榆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榆社县关于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5名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下载《榆社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
(二)所需材料
(1)《榆社县2020年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奖励证书或奖励登记表,获得县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奖励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5)报名榆社县委办公室、榆社县委组织部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报名材料需按顺序进行扫描排版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后发至yushercb@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命名:选调职位+姓名。其中(2)(3)(4)需加盖当地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设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未在报名时间段内提交相关材料的、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提交材料与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面谈和综合评价的方式: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未形成竞争的,通过面谈交流达成意愿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大于职位计划数形成竞争的,通过面谈和综合评价方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1.面谈。重点考核报名者的统筹思维能力、知识储备、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工作岗位的能力。
2.综合评价。对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奖励表彰、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拟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调查了解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表现等方式,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核评价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示调动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榆社政府网”和“榆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选调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符合省市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政策。
本公告由榆社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4——6631928
中共榆社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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