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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运城永济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8-23 11:05      来源:永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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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西运城永济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42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上午8:30至2020年9月5日下午5:30,笔试时间未公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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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现场报名(2020年9月1日—9月5日)   


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加强全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其中全额25名,差额1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0年度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 8 月2 1 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非在职)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4年 8 月2 1 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 二 )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和“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4.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 不得报考 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2015年以后录(聘)用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招聘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 信息

  通过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佩戴口罩并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必须本人亲自报名,现场照相。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需由考生在报名前提前下载并填写《永济市2020年党群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档案中必须有报到证,报名时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9月以后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网学位验证报告)。户籍要求为永济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20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8:30至2020年9月5日下午5:30,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2:30—5:30。

  报名地点:永济市城东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银杏东街与东丰路交汇处,原春蕾幼儿园)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报名费100元(现金)。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报名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改报,报考者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

  2 、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 考察

  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同时对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 六 )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 、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9-8022818(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0359-8085556(市纪委监委)

  0359-8023877(城东街道)

  0359-8023017(城西街道)

  0359-8228155(城北街道)

  0359-8108087(虞乡镇)

  0359-8398202(卿头镇)

  0359-8125211(开张镇)

  0359-8128214(栲栳镇)

  0359-8130228(张营镇)

  0359-8462223(蒲州镇)

  0359-8305001(韩阳镇)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8022818(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0359-872466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0359-633700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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