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20年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1 10:52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7.“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另外,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组织实施。山西省商务学校面试采取基本面试、试讲、问课、专业知识笔试、机试形式,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于面试前一周在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公布,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考生本人在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人社部门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要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二要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及时在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要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四要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五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十、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部门(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山西省商务学校 0351-7982324
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 0351-4158670
监督电话: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人事教育处 0351-404394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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