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20年山西吕梁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6 09:55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吕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吕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
报考法院系统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30日
地点:吕梁学院(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分别见附件2、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9月30日06:30前到吕梁学院体育场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3.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或测评时以身体不适及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当天自备防寒防暑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当日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法院系统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法院系统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体能测评当日公布的名单为准。
注:请考生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参加审核,以免造成人多拥挤、影响复审效率。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10日-12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吕梁市法院系统的考生到吕梁市委党校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55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吕梁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到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主楼427室(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102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到海港酒店13楼会议室(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19号)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至10月12日18:00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 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三、其他要求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务员考录工作,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0358-8425168
检察院系统:0358-8210713
其他职位:0358-8228589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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