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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晋中市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8 17:21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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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0日上午7:30

  地点:晋中市体育场(南门)(榆次区安宁东街10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体能测评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之后项目不再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0月10日上午7:30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晋中市体育场南门报道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入场。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防晒物品、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能测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当日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当日在体能测评现场张榜公布。

  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14日,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按时参加复审,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参加资格复审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所有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正式或临时人员,同意报考),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预备时间、转正时间等)以及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0354-2636223

  三、其他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回晋中市考生,应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临时居家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并做好健康监测。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回晋中市考生,须持手机健康码绿码安全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先临时居家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2.境外直接来(返)山西考生,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返)晋中考生,要同时提交解除隔离证明原件。

  3.考生报道时,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或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测评及资格复审场地。

  4.所有考生在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前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立即到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就诊。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