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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3 14:42      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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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

  2.面试地点: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楼(太原市龙城大街30号)

  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三、防疫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须如实填写《山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防疫登记表》,面试报到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

  3.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9月27日以后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区。

  4.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9月27日以来,去过青岛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面试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相关单位(省公安厅联系电话:0351—7388342,省司法厅联系电话:0351—6922088),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7.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山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楼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入场。

  2.面试考生报到入闱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参加面试,已带入考点的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5.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仔细核对面试时间,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351—4018683

  附件: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