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21年山西省面向清华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10-14 16:08 来源:清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发展中心
山西省2021年面向清华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清华同学报名步骤:
1、填写《山西省面向清华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连同相关材料(见附件3)于2020年10月21日前发送至sxxd2021thu@163.com,邮件标题“清华大学+院系+姓名”,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省组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打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于10月21日17:00前提交至职业发展中心208梅老师处(深研院同学提交至张险峰老师处、协和同学提交至李志会老师处)进行审核盖章,并返还。
3、同时将电子版《报名推荐表》和《信息汇总表》发送至thu62773164@163.com,邮件标题“山西选调+院系+姓名”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服务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面向清华大学选调2021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单位
选调范围为清华大学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调单位主要为山西省省直党政机关,根据考生志愿,也可选调到设区市的市直党政机关工作(选调单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大学本科生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清华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在清华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山西省面向清华大学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连同相关材料(见附件3)于2020年10月22日前发送至sxxd2021thu@163.com。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过邮箱发准考证。准考证是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及时查收并妥善保管。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打印《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三)政策宣介
省委组织部于2020年10月赴清华大学开展选调生政策宣介活动。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70%+经历业绩评价×30%,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地点设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和《防疫登记表》(见附件4),并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考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分岗面谈
省委组织部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谈。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和考生意愿确定意向工作单位,并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考察
分岗面谈后,省委组织部对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清华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影响录用的,就业意向自动解除。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九)签约
省委组织部组织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考生未能按期毕业等原因造成无法录用的,协议自动解除。
(十)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 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 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3. 鼓励选调生到乡镇(街道)任职锻炼。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到乡镇(街道)任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博士研究生可以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乡镇(街道)任职的,动态保留省、市直机关编制2至3年。任职2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参考个人发展意愿,选调生可继续在乡镇(街道)任职或返回原单位工作。
4.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一次性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5年服务期满,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5. 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选调。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考务咨询电话:
0351-4019046
18536899504 18536899505
电子邮箱:sxxd2021thu@163.com
附件:
附件1 选调单位名单
附件2 报名推荐表
附件3 报名相关材料目录
附件4 防疫登记表
附件5 报名信息汇总表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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