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公务员考试朔州市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朔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朔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朔州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和朔州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3:00
测评时间:2021年5月11日
地点:朔州市朔城区第一中学敬德校区。考生从学校南门进入。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1、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考生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规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
4、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或免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考生慎重考虑是否参加;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宜继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随时提出退出。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自备防暑防雨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体能测评由朔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咨询电话:0349-2169056、2169059。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其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11日在体能测评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3日—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一楼西大厅。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相关证明原件。
4、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毕业条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档案存放地、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等情况,有学位要求的还应说明获得的学位情况)。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考生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进入现单位工作时间、档案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6、未就业考生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详见附件5),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具体请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8、退役士兵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的,须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10、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预备时间、转正时间等)。
11、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提前咨询了解。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将适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0349-2282025
检察院系统:0349-2166827
其他考生:0349-8853166
三、其他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还须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2、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如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3、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4、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4:朔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体能测评职位)
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共朔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