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山西   
山西

2023年山西吕梁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7-14 11:36      来源:吕梁学院
【字体: 】              

吕梁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2023]61号)及山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0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定向聘用我校未就业的2023届部分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对象、人数及聘期

(一)聘用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协助做好我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的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专业助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我校2023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优秀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

科研助理岗位共8人。其中山西省特色植物功能成分工程研究中心(“1331工程”重点实验室)1人,吕梁林果植物化学省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人,晋绥研究中心6人。

(四)聘期

聘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原则上2024年1月1日之前不能离职,如在此期间签订三方协议正式就业,可与学校协商离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7.应聘人员只限于已取得我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8.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

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为2000元/月。

(二)保险

我校为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三)其他待遇

聘用的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聘用期间享有与在职教职工同等的食堂就餐、图书借阅等权利。聘用人员的住宿由学校负责提供。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各平台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

(1)《吕梁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各平台的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

各平台与科技产业处负责所有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推荐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未就业毕业生:学生党员未就业毕业生、曾担任学生干部的未就业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未就业毕业生。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由各平台和科技产业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平台根据日程安排,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需报科技产业处和人事处,并在校园网公示。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各平台单独从高到低按具体推荐数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学校相关会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事处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各平台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我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聘用协议在聘用之日签订。聘期内有以下情形者,解除聘用。

1.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2.违反国家、省、市、区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人事处和各平台负责人。各平台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人事处联系人:辛老师 白老师

咨询电话:0358-338907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各平台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docx

附件2:吕梁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2).docx

 

吕梁学院

2023年7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