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乡镇机关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
报名信息表填表说明
1.报名信息表须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照片”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3.“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温江区”.
5.“出生年月”栏按身份证时间填写,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日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01”.不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入党时间”栏如实填写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6.“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高中”、“中专”、“中技”、“大
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学位需填全称,如“文学学士”.
7.“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编码”栏,按公告所附《职位表》填写拟选择的招录单位和职位名称,优秀村干部以市(州)为单位,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
8.“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农民从从事农林牧渔等生产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准确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0.“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何年何月经何单位颁发或授予的表扬(奖励)(以证书、文件落款为准);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决定给予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表扬)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1.“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先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再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需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