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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7-06-15 15:12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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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一楼会议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市内乘1路、33路、6路、10路公交车“索桥站”、“南河路口”站下车步行可到达)


  四、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


  其中,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递补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招聘单位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有空额,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不作任何通知)。愿意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10:00-11:00期间到招聘单位等待资格复审递补。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提示: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17年6月27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附件:


  1、2017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