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广安市环境保护局遴选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关于2017年上半年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2017年上半年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上半年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1515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我局将电话联系递补人员。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本人持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小会议室(市政府大楼1510办公室)
(三)面试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7月15日上午7:50前到市环保局小会议(市政府大楼1509)办公室签字报到,并参加面试抽签,逾期不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必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到指定位置。
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因资格不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不齐,不及时参加面试等,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咨询电话:0826-2399739(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广安市环保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