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乐山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实际需求,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3)。
3.所需材料:
⑴《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附件2),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⑵ 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⑶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⑷ 本人有效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 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区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情况。
3.面试方式:上微型课,现场答问,才艺展示。
4.成绩要求: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考核及考察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考核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主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上报,经乐山市教育局同意后,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后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1.《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17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乐山市教育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