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泸州市古蔺县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古蔺县:关于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古蔺县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进入体检的古蔺县职位考生共21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8月1日(星期二)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古蔺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古蔺镇府前街24号,县委大院5楼)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四)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五)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六)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500元体检费,体检费医院按实收取。
(七)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7204166
附件:泸州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古蔺县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