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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018上半年四川凉山公务员考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8-03-21 20:35      来源:凉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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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公务员考试公告全文。凉山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8:00,笔试时间为4月21日。考试不指定特定教材,教材用书推荐使用《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及其配套用书(五件套)。全国统一订购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29


  视频课程观看入口http://www.chinaexam.org/course/list?tag=32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关于印发<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凉山州州、县(市)、乡(镇)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4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zrsj.gov.cn)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人事考试网(www.lszpta.gov.cn)、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z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招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是指截至2018年 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本县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在本县服务期满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凉山州籍”或“木里县籍”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参加高考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凉山州或木里县。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8年凉山州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概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中:报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资格审查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彝语口语测试(职位编码26190066)

  报考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彝汉翻译职位(职位编码26190066)要求彝语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24日 8: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西昌市大水井街12号(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211办公室);

  3.测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25日,西昌市第四小学(具体时间报名时通知);

  4.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彝语口语进行交流。彝语口语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5.口语测试联系人:宋明彪, 电话:0834-3222501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9日8:00点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州级招考单位或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其中:报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考生向州国土资源局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要求加试彝语文的职位,职位编码26190066、26190067、26190123、26190192、26190223)、藏语文(要求加试藏语文的职位,职位编码26190068),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分别送交:

  = 1 \* GB3 ①报考州级单位的考生送所报考的州级招考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 2 \* GB3 ②报考县(市)其他单位的考生,党群部门送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政府部门送各招考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GB3 ③报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考生送州国土资源局。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无加试彝、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的职位(职位编码26190066、26190067、26190123、26190192、26190223):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 +《申论》成绩×25% +《彝语文》×20%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3)加试藏语文的职位(职位编码26190068):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 +《申论》成绩×25% +《藏语文》×20% +笔试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任意一科缺考或违纪者不进行排名,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级招考单位和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其中:报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资格复审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在2018年7月初,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薄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要求进行彝语口语测试的职位(26190066)提供彝语口语测试合格证。

  2.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暂定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1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或《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州、县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其中:报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的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公局发〔2013〕2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参公人员)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在凉山人事考试网(lsz.scpta.gov.cn)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zrsj.gov.cn)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录诚信档案库五年、长期记录等相应处理。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0834-3225467

  凉山州对外友好协会 0834-2162861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34-3225489

  凉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0834-2890732

  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0834-2170851

  凉山州民政局 0834-2166214

  凉山州林业局(含凉山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职位) 0834-2163246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75291

  凉山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834-3222094

  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 0834-3223787

  凉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0834-2188201

  凉山州农牧局(负责审核凉山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凉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职位) 0834-6995728

  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834-3865500

  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834-3223567

  凉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0834-2163794

  凉山州地方海事局 0834-3303949

  凉山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0834-2171122

  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 0834-3280945

  凉山州绿色家园管委会 0834-2681456

  凉山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0834-3247363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34-2191086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0834-2185186

  凉山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0834- 8615010

  凉山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凉山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834-3227940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职位的资格审核) 0834- 2168485

  西昌市(组织部) 0834-3222501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3235192

  德昌县(组织部) 0834-5201766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5202717

  会理县(组织部) 0834-5622737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624105

  会东县(组织部) 0834-5420329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6309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4572217

  布拖县(组织部) 0834-8532377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99699

  昭觉县(组织部) 0834-8336500

  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332295

  金阳县(组织部) 0834-8733889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9992

  雷波县(组织部) 0834-8822600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8823575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013

  甘洛县(组织部) 0834-7819237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6413

  越西县(组织部) 0834-7616180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612876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679615

  盐源县(组织部) 0834-6362710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52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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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