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公告
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进入201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录考试面试所有职位(包括特警和地方公安机关所有职位)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9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报考26180118职位的考生于2019年3月28日进行体能测评;报考26180117、26180119、26180120、26180121、26180122、26180123、26180124、26180125、26180126、26180127、26180128、26180129、26180130、26180131、26180132、26180133、26180134、26180135职位的考生于2019年3月29日进行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地点
泸定中学高中部(地址:泸定县泸桥镇安乐坝村得志街17号)。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测试方法
按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及测试规则见附件1。
测评项目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测评项目安排见附件2。
五、其他
1、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人亲笔签名的《体能测评承诺书》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8︰00至8︰30时入场,领取体能测评序号签,按照各自组别领队的指令集合,8:50正式开始测评;下午13︰00至13︰30时入场,领取体能测评序号签,按照各自组别领队的指令集合,13:50正式开始测评;过时不予补测。
2、所有考生必须听从领队安排,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摄像录音器材入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如考生对判定的成绩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经现场仲裁后,以仲裁结果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5、测评场地一律不准穿有钉跑鞋、不准携带任何饮料、不准吸烟、严禁高声喧哗。
6、如遇恶劣天气无法进行测评,则体能测评工作向后顺延。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