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广元市司法局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广元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相关事项予以公告,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广元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39—3227852)。
一、体检人选确定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详见附件《2019年上半年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表》。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定于7月26日进行,由广元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具体实施,体检结果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官网公布。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7月26日上午8:00在广元市司法局(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一楼大厅集合,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注意事项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五、联系方式
体检组织实施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广元市司法局 |
李莉 |
15183937443 |
负责体检统筹和联络 |
旺苍县司法局 |
冯铭 |
13980154365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剑阁县司法局 |
罗燕 |
15892257487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青川县司法局 |
李文翠 |
13981255338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昭化区司法局 |
刘元元 |
15883902216 |
负责本单位的考生体检 |
附件:2019年上半年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表
广元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