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自贡市司法局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自贡市司法局 2019年上半年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录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招录职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等额体检的人员,共19人进入首轮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中:
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8人。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共3个职位,即31020151、31020152、31020155职位。按照《公告》和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司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最低考试总成绩的通知》(川组录〔2019〕28号)规定,以上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2019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57.595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共11人。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7月24日下午17:00前加QQ群(群号:640150929,加群时须说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报考职位编码),按要求回复信息确认是否参加体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内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复检
1、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2、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3、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方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请考生做好准备,预计每人600元左右。
五、体检安排
报到地点:自贡市司法局二楼209室(地点: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高新分局旁)
报到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07:00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6个月内,下同)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一份(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六、相关事宜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因集合地点无法停车,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等事宜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 zgrsks.com.cn发布。
4、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自贡)体检人员名单
自贡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