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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019下半年四川乐山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12-26 15:54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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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2019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1号楼4楼406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到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615号)政治部干部处办公室(310室)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复审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所需材料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将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请自备现金零钞),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五、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进行资格复审。

  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后及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

  特别提醒: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体检等阶段都需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2019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一考录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考生电话咨询。联系电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33-2429486);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33-2451830)。

  附件: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