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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川北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1-19 09:41      来源:川北医学院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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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川北医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数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按照《川北医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北医发〔2018〕106号)执行。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川北医学院坐落于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三国文化发祥地——南充市。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2005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6年获批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敬业、博爱、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思想,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川北医学院网站(网址:www.nsmc.edu.cn)。

  二、基本要求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报名时间为 2020年2月24日9:00至2020年3月11日24:00 。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川北医学院2020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川北医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络初审和现场复审。

  1.网络资格初审

  (1)学校人事处在2020年3月13日17:00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者应自行即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初审结果。

  (2)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须应聘者本人持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3月19日9:00-11:30、14:30-17:30。

  (2)审查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行政楼三楼人事处人事科。

  (3)现场审查所需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报名系统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应聘者是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④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及成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时间(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相关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一张两寸的近期免冠照于 2020年3月20日下午15:00-17:00到川北医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应聘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心理测试结果只供校方参考,不向社会公布。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本次招聘中财务管理人员(岗位编码RD2020064)、国有资产系统数据管理人员(岗位编码RD2020065)、临床技能中心实验教师(岗位编码RD2020066)、中西医临床医学系实验教师(岗位编码RD2020067)不参加笔试,只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以上四个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

  ①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笔试范围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下载网址:http://www.sc.hrss.gov.cn/bsfw/rsrc/xgzc/201411/t20141111_23319.html)

  ②辅导员岗位:笔试范围包括辅导员基础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高等教育知识、心理学知识、网文写作知识等,笔试范围不具体指定教材。

  (4)题型:辅导员岗位笔试题型为客观题(80分)和网文写作(20分);其他岗位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请考生自行准备好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考试用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3月21日17:00前公布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请应聘者自行上网查询。2020年3月21日17:30前人事处接受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2.心理测试

  所有岗位应聘者(含不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均需参加学校安排的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11:10—12:00。

  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根据每个岗位职数,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

  ①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应聘者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完后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问答。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应聘者需自行选取试讲内容,并准备好PPT及相关材料,所有呈现材料均不应曝露任何可能影响面试公平的信息。

  ②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理论宣讲与案例分析,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聘者政治素质(政治理论知识、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政治信仰、政治能力)、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能力素质。

  ③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当日,应聘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总成绩、岗位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岗位成绩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指标按同一岗位考生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于2020年3月22日24:00前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陆查看。

  总成绩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安排在2020年3月23日(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拟录用人员名单一起公布)。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做完空腹项目后再进餐。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以先签约上岗,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立即予以解约,相应责任由该应聘者承担。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川北医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20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学校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与本人正式签订聘用协议。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川北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试讲、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7-3352198(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蒋老师

  监督电话:0817-3352663(川北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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