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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公务员考试公告(493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6-08 15:44      来源: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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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93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笔试时间为7月25日,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测、申论,不指定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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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4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招考对象、招录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0年6月11日,户籍在四川省范围内。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20年上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17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人员,由县(市)党委组织部提供必要服务。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9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4-2194699)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或《藏语文》(要求加试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不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 +《申论》成绩×22.5% +《彝语文》或《藏语文》×15%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任意一科缺考或违纪者不进行排名,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在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或《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凉山州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等出现的缺额,待考察结束后一并递补。

  (二)考察

  州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任职时间、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反映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州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本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本县(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2193262

  2.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34-3866401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