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眉山选调大学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公告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就入围眉山市2020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眉山市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09:00-12:00。
地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坡区学士街268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0年6月3日前取得。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0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5)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还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9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
(二)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戴眼镜,以便检查。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528。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