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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020年四川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1-01-29 16:32      来源: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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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考生名单


  附件:入闱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7:30


  (二)面试地点:遂宁市委党校(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与本公告规定时间和地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规定为准。请所有考生注意核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带上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月30早上7:30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3.请留意近期天气变化,注意携带备用衣物等。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路线。


  4.请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在进入面试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绿码)、提交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5.凡来自境外未达到“14 7 7”(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后,实行7天居家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防控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达到“14 7 7”防控要求的,应于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证明及解除隔离证明材料;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隔离期未满14天(疑似病例已排除的除外)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于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6.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通知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25-6183012)。


  五、重要说明


  遂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后续公告,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nfy.gov.cn)公告栏及“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附件:健康申报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