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市监党组〔2020〕46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原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甲类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承担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八大类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检验检测、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安全评定、技术交流、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 |
二、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3名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守法遵纪,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主楼706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8-60607707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1.按要求填写《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现场提交纸质材料1份;
2.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备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持有的符合应聘条件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具有在原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需提供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将2016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填写在《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上(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见证材料;
8.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职称、检验资质、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完全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笔试当日,笔试人员凭《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笔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2.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手续的办理: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sei.org.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内容:主要就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核。
(三)综合测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四)综合测试成绩公布
综合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sei.org.cn/)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项。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应聘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sei.org.cn/)、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sc.gov.cn/)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应聘人员的安全健康,请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
(三)应聘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笔试、面试地点。
(四)为避免影响报名、考试工作,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川的应聘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区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五)报名、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应聘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8-60607707
监督电话:028-60607062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年4月7日
附件1: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2021年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