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宜宾“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18人公告
宜宾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36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宜宾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1年,我市计划新招募118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相关事项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四川省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考试时间
按照《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统一安排进行招募。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4日至10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
报名网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60662620、028-86740101。
笔试时间:7月3日。
(三)报考条件、步骤、待遇及其他事项
详情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查看《四川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咨询电话:0831-5103618
附: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3.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可报名参加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3.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4.费用减免。脱贫户、零就业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5.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免试入学和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7.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8.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9.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优惠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