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岳池县委办公室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机关及参公单位为一级科员职位共5名;事业单位为管理九级职位共5名。
二、考调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保守国家秘密,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1日(2021年11月4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含任职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时间内)。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
2.报名地点: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地址:县委办公楼103室,电话:5238642)。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份《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考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报名人数未到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办室务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如面试后不能形成差额,面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缺额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
(八)调动
根据顶岗试用情况,经县委办室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电话:1838265677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附件:
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