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绵阳涪城区面向全省比选商调公务员8人公告
涪城区关于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商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省范围内(涪城区除外)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四川省范围内各级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二、比选商调名额及岗位
比选商调岗位为一级科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比选商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应具备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不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比选商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比选商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7:00。请报名人员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在报名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190588980@qq.com),邮件标题统一使用“比选商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报名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鲜章)。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若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打印。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需加盖档案复印鲜章。
5.本人2019-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1-5顺序排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为确保材料清晰度,所有扫描件均不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统筹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2:00。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于2022年11月10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三)岗位调整
面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比选商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截止报名结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至2:1,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减比选商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当天现场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所有原件。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4.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疫情防控具体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涪城区委组织部统筹,各比选商调单位负责具体开展,组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因考察人选不合格产生的空缺,由涪城区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通过后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比选商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委组织部与具体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
根据体检结果,由涪城区委组织部综合考量考生考试成绩等因素,统筹分配至具体镇、街道岗位。
(八)调动
1.根据体检结果和选岗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涪城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调查线索。
2.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由报考者负责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档案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比选商调资格。
3.档案专项审查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录用人员一般应在调动函发出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出手续。未按要求完成调出手续的,经原单位同意后,可先借用到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涪城区委组织部不负责协调考生的调动事宜。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商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立即取消比选商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严明比选商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本次比选商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举报。
六、咨询电话
涪城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6-2227343
涪城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6-2233983
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岗位表.doc
附件2: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绵阳市涪城区2022年面向全省比选商调8名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表须知.doc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