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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凉山德昌县招聘教师6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12-04 17:36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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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公开考核招聘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网址:(http://www.lsdc.gov.cn/,登录路径:德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考核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德昌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招聘: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
 
  4.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党纪处分期间和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书。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11日,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7月31日,取得后报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08:00至2023年12月15日17:00。
 
  1.选择岗位。此次报考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两个大类别报名,报考者请根据自身学历正确选择报名链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12月16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12月15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5.网络报名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负责。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6.资格审查(含资格初审及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全日制本科学历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 12月11日至12月 1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含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经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无人报考的岗位需调整的,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及网上缴费成功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于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3日上午9:30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五)考核
 
  1.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报考者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内容: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复习材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各学科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报考者报名缴费成功就可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场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但笔试成绩为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且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①各岗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②面试均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考核的内容: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2.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所有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2张;
 
  (2)《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各1份(考生需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保存好,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校签发的成绩单1份(需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及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
 
  (6)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的证书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也必须符合此次招聘专业要求,否则不予通过。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资格复审环节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面试具体事宜
 
  在指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三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次日内公布。公布网站为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dc.gov.cn/]。
 
  (2)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并列的再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6.签约选岗
 
  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公布后,拟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德昌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补充协议书》,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若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履约的不予退还保证金,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人员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履约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数退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若签约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签约当天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签约工作。
 
  四、体检
 
  前期考核所有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综合考察。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经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批准聘用人员的文件发布时间即为《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受聘人员被批准聘用后即视为按《聘用合同书》管理的人员。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新聘人员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含试用期,每少服务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档案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辞职辞聘手续的原已就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用、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新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名单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sdc.gov.cn/]发布,同时考核招聘公告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否则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八、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招聘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核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6898106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0834-5286565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6899110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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